日前,某教育局副局长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忏悔道,“以前总认为自己为学校的发展作了一些贡献,一俊遮百丑,即使被组织发现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也会从轻处理,有了这种错误思想,就常常把纪律、法律抛到了脑后……”。
现实生活中,很多干部都有这种“将功抵过”的念头,以为自己干出了成绩,就该拥有更大的“自由”,平时不把纪律当回事,心中充满了傲气。但是,毕竟功是功、过是过,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人都不能搞特殊,也绝对不能将功抵过。党员干部千万不能有这种“将功抵过”的错误观念,否则最终是自食恶果,悔之晚矣。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和地位,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平台和舞台,一定要珍惜自己的荣誉和荣耀,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在廉洁自律上,没有侥幸无事,没有下不为例,没有将功抵过,一定要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
成绩不是“免死金牌”,也不是贪腐的“挡箭牌”,党员干部在履职用权时,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远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时刻敬畏党纪国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党员干部,不管我们所处的是哪一个岗位,担任何种职务,都应自觉做到为党的事业、肩负的重任而“自重”,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自省”,为保持操守、拒腐防变而“自警”,为奋发有为、先忧后乐而“自励”,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符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