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在饭店门口“圈地”,并以威胁、恐吓方式,强行向代驾司机们收“保护费”,不缴就别想干活。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
家住省会石家庄的85后于某,曾因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进了两次监狱。出狱后的于某一直没找到工作,一次偶然机会,他了解到代驾司机的收入可观后,他竟动起了“歪心思”,想不劳而获从代驾司机手里分一杯羹。2017年6月初,于某来到省会某饭店门口,向正在这里候客的代驾司机们实施敲诈勒索,声称这里已经被他承包,如果想在这里候客就必须每月上缴费用,否则别想在这里代驾。随后,于某让代驾司机卢某负责按照每人每月50至130元不等的数额向其他代驾人员收取“保护费”,然后卢某再通过微信或现金方式转给他。2017年6月至9月、2018年3月至10月期间,于某共收取卢某、陈某等8名代驾司机“保护费”近8000元。贪得无厌的于某把这些钱挥霍一空后,对代驾司机们声称要涨价,而代驾司机们的忍耐早已到了极限,遂于2018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到案后于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