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平融媒|安平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解读(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 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着力调整运输结构 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解读(三)
进一步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排放同比减少10%左右。
加大高排放车辆严管严查力度
加大进县、过境重型柴油车抽测力度,增加车辆尾气遥感监测设备的投入,建立机动车排放在线监控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开展路查路检,实现对过往车辆实时监控、抓拍、快速检测、数据上传和统计分析,为执法、管理和科研提供数据支撑,开展重点用车单位的监测检查,对排放超标过境车辆制定异地移送制度。2019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5000辆次;秋冬季期间,入户抽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抽查数量不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货车数量的80%。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实行夜间禁停和禁行制度
主城区主要道路设置限时禁停措施(晚23点-早7点禁止停放),以方便夜间道路清扫工作,城区渣土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由黑转白(晚20:00-早7点)禁止城区通行渣土车、商砼车,建立车辆管理平台,规范城市道路通行证要求,一个通行证只能有一个作业场所,一条运输路线,延长交警队夜间执勤和巡逻时间,严控限行区域车辆管控。
加强老旧车辆淘汰治理
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更新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存在的老旧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进行排查、查处、报废。深入辖区农村、各乡镇、派出所逐车逐人进行排查,对发现已办理老旧车辆灭失手续但车辆仍存在的情况立即联系报废厂进行报废拆解。同时秩序中队加大查处力度,对报废车上路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督促车主对车辆进行报废,降低交通安全与环境污染隐患。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采取联合执法、联合督查检查方式,对限行禁行区域加强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会同住建局、交通局、交警队、水利局等部门对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信息数据库,对尾气检测达标的登记台账并定期检测。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施工招标文件和承包制式合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招投标文件内容及相应评标因素,并监督落实。全面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鼓励使用电动或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年底前,要结合实际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深化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监管
7月1日起,全县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由发改局牵头,会同交警大队、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采取部门联查、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黑加油站(点、车)的打击取缔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加强油气排放监管,完成销售量大于2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全县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
大力推进绿色物流
以新能源运输车辆推广应用为主攻方向,逐步建立 “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使配送服务的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区通行提供便利。
完善城市绿色出行交通网络
积极发展城乡公交、支线小公交,构建城市出行微循环公交系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的便捷衔接。充分利用新能源公交车资源,扩大服务领域,在企业、社会组织等职工上下班、交接班,实行新能源公交车通勤替代。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绿道建设,引导共享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9月底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