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耳救助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市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现将人工耳蜗项目救助政策公告如下:
一、年龄条件
1-7岁(未满8周岁)重度及以上聋儿为主,7-17岁(未满18周岁)需要有一定的听力语言基础,有助听器佩戴史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史;
二、申请条件
1、具有石家庄市户籍(居住证);
2、医学、听力学等各项检查符合项目要求、无手术禁忌症,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三、补贴标准
1.人工耳蜗产品:为每名救助对象免费提供一台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
2.手术补贴经费:每名救助对象补助12000元用于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3.术后康复训练补贴费:每名救助对象补助14000元用于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定点机构康复。
四、救助流程
聋儿家长或监护人登录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申请→网上审核→市残联初审合格、推荐→开具介绍信,填写筛查表格,参加省康复中心初筛检查(儿童需配戴助听器)→初筛结果评审→合格者反馈市残联,签署康复协议→安排复筛→复筛合格,进行手术→术后开机15天内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配合完成后续评估(3年)。
五、手术医院及术后康复机构
省内手术定点医院共4家,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白求恩和平医院、邯郸市眼科医院(邯郸第三医院)。省内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共15家,术后聋儿可任选一家进行术后康复训练。石家庄市定点康复训练机构共4家,分别为长安区佳音语训幼儿园、裕华区语训特殊教育培训学校、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