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下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沧州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存整改调度会议。黄骅市、沧县、河间市、泊头市、献县、青县、东光、肃宁、渤海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主管局长及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分别就大气污染防治结存资金整改完成进度、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安排、完成时限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对资金拨付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一要逐台进行梳理,认真测算补贴金额,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做到能拨必拨。二要仔细研究,确实无法拨付的,要逐台说明原因,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三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尽快完成结存资金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