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9时55分,环城交警大队裕华东警务站民警正在站前疏导交通,此时,一辆车牌号为冀AN**K0的黄色越野车突然停在了由东二环辅路通往S9902方向的辅路桥口上,民警心想:“这辆车难道需要帮助?”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该车驾驶人与副驾驶下车交换了位置,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询问。
面对民警的询问,已经调换好座位的二人均否认了自己的换座行为,民警随即将二人带至警务站进一步核查。经过民警耐心地劝说教育,副驾驶的张某某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张某神色慌张,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示。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驾驶人张某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还发现驾驶人张某某竟然是一名涉毒人员,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试剂检测呈阳性,属于吸食毒品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驾驶人张某某对自己无证“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目前,驾驶人张某某已移交至东环刑警中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较于酒驾、醉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省会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下面这些都是毒品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严查“三驾”
严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严查各类交通违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一直是省会交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为了您的安全,为了他人的平安,请您遵法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