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桌上,师傅向徒弟抡起了酒瓶 )
2019年7月31日21时许,枣强县公安局唐林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唐林镇某饭店一包间内有人打架,一人头部受伤。
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杜某被张某用酒瓶砸伤了头部,已自行去医院医治。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获悉,涉事双方张某(53岁,沧州人),杜某(24岁,石家庄人)彼此熟识,均在唐林镇一公司内打工,二人平时关系较好,并以师徒相称。既如此,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师徒间的激烈冲突呢?
原来事发当晚,张某、杜某以及公司的其他几个工友在一起吃饭,张某和杜某均喝了半斤多白酒,已显醉态,在酒精的刺激下,张某突然嫌杜某对自己敬酒缺乏诚意,喝酒也不够积极,进而又想到杜某平时对自己这个师傅的种种不如意的表现,诸多不快,一齐涌上心头,话不投机,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张某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杜某头部,致其血流不止。
事后,张某对自己因酒后一时冲动,打伤他人的行为后悔不已。违法必受惩罚,张某最终被枣强县公安局处以治安拘留。
民警提醒:和为贵,礼当先,待人接物有底线,莫因琐事来逞凶,醉酒不是“保护伞”;德似水,法如山,山清水秀好家园,失德违法莫侥幸,铁面无私必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