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将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政策背景:二孩政策全面放开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朱昆接受记者采访
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朱昆介绍,此次政策制定是基于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大背景。随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增多,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可以提升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朱昆:生育保险基金这个制度设定的时候,是独生子女的政策,两孩以后其实家庭享受生育保险的次数和保障的需求都有提升,两个基金合并实施,等于是基金的盘子做大了,更能保障生育保险的可持续稳定运行。
合并后统一缴费
今年7月1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朱昆: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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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会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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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
朱昆解释,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而是通过管理运行层面上的合并实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五险”不会变为“四险”。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
朱昆: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保留险种首先是生育保险这个险种不取消。保障待遇就是职工参保缴费的负担不会增加,还是按照原有的参保系数,两个保险叠加起来缴纳,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负担;第二个保障待遇就是指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没有任何改变。
按照要求,河北省各市将于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实施细则,2019年年底前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