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间尊祖庄乡就有这么一位“首席调解员”。
李宝增,67岁,中共党员,现任尊祖庄乡调委会委员,尊祖庄调解室主任,首席调解员。他本该是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岁数了,可他就是闲不住,因为他有一颗情系调解、为民排忧的心。2012年,他被推荐到尊祖庄调解室做了一名专职调解员,这一干就是7年。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漫天飞雪,他每天都是准时到达工作室,从没有迟到过。他说:“我不想让当事人白跑一趟,在那等我。”多年来,他协调化解历史积案、积极调解矛盾纠纷300多件,倾心服务人民群众,为维护社会和谐、确保尊祖庄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宝增曾经当过村支书,深知做好农村调解工作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面对村里不同层次、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众,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开展农村调解工作,有时候甚至适得其反。李宝增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了土地法、民法、婚姻法等涉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理论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亲人亡故赔偿款分割起纠纷
人民调解挽亲情
李宝增总是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心去干工作,总是以情服人,以理服人。2012年11月的一天,十来个人相互争吵着来到尊祖庄调解室,一进门,一个50多岁的妇女就说,大哥你今天可得给我们评评这个理。然后又和旁边一个二十多岁抱着小孩的妇女争吵起来。“停!你们今天过来不是让我听吵架的吧?你们一个一个说,抱小孩的你先去隔壁办公室,这样争吵会吓着孩子。”争吵停了下来,50多岁的一男一女留在了屋里,妇女哭诉了起来。原来这是一对夫妻,抱小孩的妇女是他们的二儿媳。两年前,他们的二儿子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得到了一笔赔偿款,一直由他们保管。通过和家族商议,经儿媳同意后,给儿媳招来一个丈夫,住在二儿子生前的房子。
开始相安无事,后来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甚至大打出手。家族调解多次,他们要求儿媳和丈夫搬出二儿子的房子,但儿媳索要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为防止事态恶化,在村调委会劝说下,儿媳和丈夫先回其娘家居住。但每逢集市,儿媳就去他们家门口烧纸,避免不了一番争吵。李宝增听完后,又听取了抱小孩妇女的陈述,和夫妻俩所说基本一致,都是围绕赔偿款的分割不均发生争吵。李宝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调解方案:房屋属于死者夫妻婚前财产,归死者父母所有;赔偿款分为四份,死者父母得两份,死者妻子女儿得两份。但死者父母提出孙女那份由他们保管,死者妻子不同意,认为自己是女儿的第一监护人,理应由她保管,为此双方互不相让又争吵了起来。李宝增提出这次调解结束,双方回去冷静下来,等待第二次调解。
而后的一个多月里,李宝增到当事人家里几次进行调解,双方仍然互不相让,调解没有任何进展。就要过春节了,下起了雪,李宝增心急如焚,心想这件事不能没有结果,不然双方都过不好这个春节。他立即开车赶往当事人家里,一并通知了村调委会代表前往。当事人开门的一瞬间就感动了,60多岁的老人,为了自己的事不辞辛苦,冒着雪来为自己调解,就为了让自己能过个好年。
通过李宝增苦口婆心的劝说,加上对孙女的骨肉亲情,这次死者的父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房屋是我们为儿子结婚盖的,理应归我们所有。看在孙女的份上,赔偿金给孙女上一份保险,其余的分为四份,我们两口得两份,儿媳和孙女得两份,孙女的那份在调解室和村调委会的见证下存到银行,等孙女成年后由她自己支配。听到这李宝增终于松了一口气。当天经过死者妻子同意后,双方签了协议书,握手言和。头春节,李宝增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邀请,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在宴会上,老两口抱着孙女对着儿媳妇说:“这是我的亲孙女,也是你的亲女儿,也是我们和好如初的亲情纽带,让以前的不愉快都过去吧,我们是一家人。”短短几句话,让所有人热泪盈眶。李宝增也站起来举杯说道:“感谢你们对我们调解员的支持理解,让我们举起杯共同祝愿这个家庭幸福美满。”
邻里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复杂多变,调解一旦陷入僵局,就只有采用其他方式解决。2019年6月,李某来到尊祖庄调解室,称他家门前有个坑,同村郭某七年前在坑里种了树,造成他通行不便,他要求郭某把树砍掉,自己把坑填平,郭某不同意。村委会曾经多次调解,郭某同意砍树,可一直没有实际行动,村委会也没了办法,为此李某表示没人管就去上访。李宝增听完后,一拍桌子:“谁说没人管,我管!你为这件事就想去上访,这是不对的,你先回去,明天我去了解情况,给你答复。”第二天李宝增通知村干部一同到了现场,通过察看现场,的确影响李某出行,而且村委会也计划把坑填平,打通、硬化街道,方便村民出行,可因为郭某在坑里种了树一直阻拦没能实施。李宝增来到郭某家,通过沟通了解到,郭某同意砍树,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买家,买树的都给1000元,他感觉价格低。听到这,李宝增灵机一动,立即打电话把李某叫来。说明郭某的想法后,李宝增对李某说:“现在你拿1300元买下郭某的树,树由你随意处置,你同意吗?”李某欣然同意,征求郭某意见后,双方达成一致,当场交了买树款。村委会也表态,坑由村里出资填平并硬化道路,一个信访隐患就这样轻松地消除了。
兄弟同根化干戈 耄耋老人终有养
尊祖庄乡大里文村王某,现年81岁,与丈夫赵某育有四子,三子赵丙给其叔叔做嗣子。自从丈夫去世后,王某一直由次子赵乙赡养,与赵乙共同居住,土地开发补偿款11万元由次子赵乙掌管。今年以来,王某与次子关系不太融洽,而且赵乙认为自己单独赡养多年,其他兄弟没有尽赡养义务,要求其他兄弟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三儿子认为自己已过与叔叔做嗣子,不再应承担王某的赡养义务。大儿子赵甲和小儿子赵丁认为其母亲的土地开发补偿款都归了赵乙,就应当由赵乙单独赡养王某。二儿子赵乙认为自己已经赡养多年,补偿款早已经为赡养王某花光了,以后应当由兄弟四人共同赡养。兄弟四人各持己见,致使老人王某生活没有了保障。家族长辈和村红白理事会均介入此事进行调解过,都没有结果,为王某的赡养问题,兄弟四人矛盾逐渐升级,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
李宝增听说此事后,主动及时介入此事调解。但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仍然是各持己见。李宝增找到村调委会和红白理事会共同商议此事,认为应当把兄弟四人聚齐,当面商议王某的赡养问题,并拿出了三个解决方案:一、因四个儿子都要外出打工,没有时间照顾王某,那就由兄弟四人共同出资把王某送养老院,并且李宝增实地考察了两家养老院,认为路德庄养老院环境不错。二、兄弟四人轮流赡养,每人一个月,并负担王某零用钱100元。三、为王某请保姆,因三子赵丙赡养了叔叔,不再承担王某的赡养费用,费用由其他三人负担。就此,李宝增、村调委会代表、村红白理事会代表、兄弟三人聚齐共同商议。四子赵丁因在内蒙施工不能返回,但表态不管最后商议确定什么赡养方式他都愿意承担。李宝增以及村调委会代表、村红白理事会代表从相关法律、村风民俗、伦理道德等各方面对其兄弟三人进行劝说,兄弟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同意共同赡养老人。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春冬季节四个月,王某四子赵丁不能外出施工,由赵丁赡养;其余八个月由长子赵甲和次子赵乙分别赡养四个月,赡养期间每个月给王某100元零用钱;如王某生病需住院治疗,由长子、次子和四子共同承担。就此王某的赡养纠纷得以解决,兄弟之间也握手言和。
李宝增总是说:“能为百姓解决矛盾纠纷,我觉得人生有价值。多年调解工作的艰辛与付出,换来的是一方平安稳定,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为此,我愿意付出精力、感情,竭力化解农村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