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这事儿,群众专门写了一封表扬信!)
“我要感谢拾到我物品的好心人报了警,感谢及时去现场取到我遗失物品的警察同志,你们的善行善举让我感动,所以一定要写封感谢信感谢你们”。7月27日,杨女士专门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枣强县公安局枣强镇派出所副所长马占磊手中,信中充满了真挚的情感。
正如杨女士信中所言,7月25日傍晚,杨女士将自己的雨伞和挎包遗落在枣强县移民文化园某处,当意识到这件事时,又过去了较长时间,且物品遗落的具体位置,杨女士并不很确定,找寻未果正一筹莫展之际,杨女士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您好,我们是枣强镇派出所民警,请问您是否遗失了东西”杨女士稍觉诧异,便将自己遗失物品的事告诉了对方。“您别着急,您来派出所认领一下吧”给杨女士打电话的,正是马占磊。杨女士闻言大喜,立即赴枣强镇派出所,经现场核对无误,遗落的物品完璧归赵。
原来,25日晚杨女士信中表扬的那位好心人到移民文化园散步健身,期间看到了放在某处的雨伞和挎包,最开始,这名热心群众以为是附近健身的群众放在这儿的,并未太在意,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物品还在此处。出于责任心,他仔细询问了附近的群众,均表示,不是自己的物品。此时这名好心人判断,有人将东西遗落在此,左等右等,并无人前来,该热心人便拨通了枣强镇派出所的电话。马占磊等人赶到现场后,展开了仔细调查,并根据挎包内一张快递单子上标记的信息,成功联系上了失主。这位好心人又是谁呢?原来他就是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刘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