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石家庄桥西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中,执行局快执团队共搜查3案,司法拘留4人,执行完毕3件,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33万余元。
早上7:00,20余名执行干警准时在法院办公楼前集合完毕,综合处负责人刘飞虎进行安排部署后,快执团队干警兵分两路,按照预先规划路线,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第一站】泰华街某酒店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刘飞虎团队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名下无房无车,且周某是重庆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随后执行干警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临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公安机关向法院通报,周某来到了石家庄并居住在泰华街某酒店。刘飞虎团队得到线索后进行了周密部署,一大早便赶往某酒店,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并将其带至法院。开始周某还打拖延战,声称自己没有钱,但是当听到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要将其拘留时,周某顿时慌了,赶紧联系其家人凑齐20万执行款交付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第二站】桥西区新华路某小区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马某开车撞到骑电车的祝某,导致其电车损坏,后经马某、祝某及保险公司协商,由保险公司赔偿祝某车辆损失费,但当保险公司将赔偿费支付给马某后,马某却没有转交祝某,于是祝某将马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将支取的赔偿金还给祝某。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辛毅执行团队多次联系马某,马某均挂断电话拒绝接听。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了马某家里,但马某及其丈夫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称要查看祝某的车损情况后再决定是否赔偿。考虑到被执行人马某正在哺乳期,执行干警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耐心向马某释法明理,说明该案判决书已经生效,保险公司已给付赔偿款,马某应按照判决内容将赔偿款交付申请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涉嫌拒执罪的责任。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马某最终给付了执行款2205元,该案当场履行完毕。
【第三站】苑东街某健身房
这是一起劳动仲裁案,在某健身房工作的谈某因健身房拖欠其工资,将健身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健身房分期支付谈某工资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健身房只给了第一期款项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解冰执行团队赶到某健身房后,该店负责人未在店内,经电话联系,该店负责人称刚到店工作时间不长,不认识已离职的谈某,但会将此事向健身房的老板反映,若情况属实,会将钱支付给谈某。为了督促健身房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健身房两台跑步机,并留下传票要求该店负责人到法院接受询问。
【第四站】法院调解室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号码已被注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解冰执行团队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张某正在使用的手机号,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张某一开始便“哭穷”,声称近两年开饭店赔本了,实在是无钱可还,说完还拿出手机问执行干警可否冲抵部分执行款。但申请人表示不愿要其手机,但可以适当减免利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一时无法达成和解。此时,执行干警敏锐的观察到,张某虽然口口声声称没钱,但衣着打扮入时,手指戴着金戒指,手里拿着LV的手提包,说明他应该有能力偿还执行款。于是,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张某转变了态度,随后多方凑钱将5.3万元执行款交付给了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