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我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6月4日至7月23日,青县交警大队开展零容忍整治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一个多月的时间打击各类违法行为10余起。
2019年6月4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霍某抓获,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
2019年6月6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6月7日,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姜某抓获,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
2019年6月13日,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刑事拘留。
2019年6月19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吕某抓获,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
2019年6月25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杨某抓获,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
2019年6月26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高某立案侦查。
2019年7月11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陈某抓获,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7月12日,将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轮摩托)的刘某抓获,罚款500元,行政拘留7日。
2019年7月14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王某抓获,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4日。
2019年7月16日,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尹某抓获,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2日。
2019年7月17日,将毒驾的陈某抓获,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7月20日,将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卞某抓获,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
2019年7月23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姚某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7月23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邓某采取强制措施。
青县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带领大队民(辅)警深入基层,现场督战,指挥调度毒驾、酒驾整治统一行动工作,不断扩大整治范围,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零容忍重拳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青县交警大队再次提醒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