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提醒】警惕诈骗的常用伎俩——“帮您找工作”)
“自己没工作还到处信誓旦旦地说能给别人找工作,社会闲散人员是以找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犯罪的主要成员。”谈到以找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特点,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师丽丽感触颇深。自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诈骗案件87件,其中以找工作为由进行的诈骗案件有24件,约占27%,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可见在众多的诈骗手段中,以帮人“找工作”为由诈骗钱财后不予归还的案例占比高,数额大,特点鲜明。
特点一:一人多次诈骗
“犯罪嫌疑人以帮人找工作为由多次对不同被害者实行诈骗,由于得逞几率较高,造成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骗取的钱财均用于个人挥霍。”检察官师丽丽说。在该院办理的陈某诈骗案中,陈某是名无业人员,2012年,他虚构可为被害人席某孩子办理事业单位有编制工作,在骗取被害人席某信任后,以收取办理工作费为由,诈骗席某人民币23万元。首次诈骗得手后陈某尝到甜头,在2013至2015年间,接连以银行、铁路、电力局、供电公司等正式工作为诱饵多次实施诈骗。前后共犯案6起,涉案金额达191万元,骗取的钱财均用于挥霍及偿还赌债。
特点二:多人连环诈骗
“一般有多个中间人,大多通过熟人和介绍的关系逐层推荐给犯罪嫌疑人,由于中间环节涉及人员较多,给追还钱财带来了困难。”2012年3月,王某为了给儿子找工作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个姓段的女人,在聊天中段某又介绍给王某一个叫孙某的人,说这个人能安排去铁路系统的工作。后孙某给王某打电话说能通过张某办理铁路系统的工作,第二天王某和孙某去了张某家,张某说办理工作之事需要23万元,之后王某筹齐23万元给了张某。而张某以此方式共“招收”了六个孩子,并将收取的部分费用交给某公司副总唐某,唐某声称自己公司正在为铁路部门招工,可工作却一直未给安排,最终以各种理由拖延,钱也不予退还。最终张某退还给王某10万余元,表示剩下的钱无法归还,王某才知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点三:怕穿帮‘躲猫猫”
“犯罪嫌疑人诈骗钱财到手后便中断与被害人联系,进行逃匿。”2012年1月,犯罪嫌疑人杜某虚构可以帮助王某办理电厂、信用社正式工作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王某的信任,并从王某处骗取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个人挥霍,约定时间过后工作也未办成。在被害人不断追索的情况下,杜某干脆直接更换了手机号码,切断与被害人联系,进行逃匿。
特点四:冒充其他人员身份
“犯罪嫌疑人经常冒充自己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谎称自己是所谓的能人,对找工作、晋升等难办的事‘完全有能力解决’,给被害人以侥幸心理。”27岁的关某以伪造的“张家口市公安局任命书”冒充张家口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不仅骗取自己父母的信任,还利用父母的关系,骗取父母的朋友王某的信任,以能为被害人王某的儿子办理张家口市公安局行政编制正式警察工作之由,陆续向王某收取办理该工作的入职保证金、好处费等费用共计26万元。后王某儿子的工作一直未得到安排,王某才知被骗。
特点五:“见财起意”
“犯罪嫌疑人先是从中间人的角色中得到好处费后,发现上家并没有能力办事,便见财起意谎称自己也有能力为他人解决工作,以此方法骗取其他被害人钱财。”在该院办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郑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唐某(另案处理),唐某自称有办理铁路系统工作的能力,郑某为挣取中间好处费,以为他人办理铁路系统工作的名义,先后收取冯某等26人,共计535万元。其实唐某并未有能力办理铁路系统工作,郑某发现后,不仅没有退还钱财,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谎称自己有进铁路工作的指标,于2013年7月-12月分别骗取余某等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96万元,所骗钱款用于还债。
检察官说
近年来,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加之受到不良社会传言或现象影响,有些人认为“有关系有钱”就能超越规定办事,于是就托关系花钱搞“协调”,试图通过权钱交易获取理想工作,而这些恰恰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另外,在该院办理的案件中,骗子经常以“中国联通”“中国工商银行、“市供电公司”“北京铁路局正式编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建设银行”“张家口风电厂”等单位来吸引被害者上钩,被害者往往是满怀希望,放松了警惕,继而信以为真。多数被害者将家产全部奉上,有的甚至是东拼西凑借外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目前,我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越来越正规,都要通过统一、严格的考试,大家不要轻信某些“能人”声称的所谓关系、背景、指标,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找工作。
检察官师丽丽提醒您
近年来以帮人找工作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现正值毕业生找工作旺季,也是诈骗案件的高发期,广大市民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