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怀来县检察院强化速裁程序量刑建议精准化)
近日,怀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盗窃案适用速裁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采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王某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的判决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和确定刑的量刑建议。之前,怀来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年规划目标,该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怀来县院在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和量刑建议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庭审现场
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怀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干警认真研究和学习,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刑事诉讼制度,认真抓好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审查工作和精准化量刑建议工作的开展。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过程中,切实提高对量刑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与县公安局就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进行分析交流以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与县法院就常见罪名量刑依据和量刑方法进行座谈会商,进一步强化速裁程序案件量刑建议的精准化。
怀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穆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刑事诉讼法》
多次组织业务部门干警
研究学习新《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依法、全面、精准履职的担当和决心。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查并提起公诉,提出精准化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依法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充分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
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落实派驻值班律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