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高新区法院 构建调解大格局 开创工作新局面)
保定高新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努力构建人民调解网络格局,促进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的方针政策,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调解的作用。“难案、要案”一把手亲自参与调解,积极化解群众矛盾。建立健全”一乡一庭”制度体系,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保障。
构建调解网络,狠抓队伍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措施办法,确保“枫桥经验”在法院落地生根。充分发挥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向所服务乡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对疑难纠纷的调解给予指导。争取区有关部门、乡、街道支持配合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制度,提高队伍专业性水平。
积极争取资金,提高补贴标准。保定高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年,可连聘连任。特邀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领取误工、交通等补贴。调解员每人每月初步补贴300元, 对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案件,实行调解个案工作补贴制度,每件调解成功的补贴1000元。每个无诉讼村、社区年底可领取3万元奖励。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