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刘兴洪又要结婚了,这是他今年结第二次婚了”“每隔一两个月他就要结一次婚,但过不了多久又离婚,简直就是‘结婚离婚专业户’”……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蟠龙村第七村民小组原组长刘兴洪违纪违法案例的详情。
通过新闻了解到,刘兴洪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16年间,采取假结婚、假收养、办假出生证等非法手段,帮助他人迁户入籍、划分宅基地以获得日后的拆迁补偿款,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36.21万元。村民小组组长虽然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员,但却在迁户入籍、划分宅基地上有着近似于一言九鼎的权力,刘兴洪更是采用“闪婚”“闪离”的荒唐方式,导演甚至亲自主演了一出出假结婚真敛财的闹剧,为了骗钱真是不择手段。
村组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党与人民群众重要的联系纽带,其自身行为直接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刘兴洪心中塞满了金钱和物质利益的欲望,将党员身份、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抛至九霄云外,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此肆意而为,等待他的只会是悔不当初的苦果。
对这种眼中只有利益,为了利益,可以把声誉、人格、尊严、党纪、政纪等弃之不顾的党员干部,党组织就应该出重拳、零容忍,严惩不贷,让他们付出代价,以此来教育震慑基层干部,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擒”是所言不虚的。广大党员干部也要明确自身定位和职责,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记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守护共产党员的纯洁与荣耀,践行当代党员的担当与使命。(符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