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州公安】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深州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现发布通告如下:
第一条本通告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毒、毒驾行为的,根据线索每查处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以及其他各类场所、住宅内存在聚众吸食毒品行为的,查获吸毒人数不满3人的,每案奖励2000元;3人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2万元。
(三)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K粉”、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进行奖励:
1、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50-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元-3万元;
3、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5万元。
(四)举报开设制毒物品工厂的,每案奖励3-5万元。
(五)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1万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1万元。
第二条 正告所有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由深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举报地址:深州市黄河东路刑警大队
举报电话:110、18632878658
深州市公安局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