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都融媒体记者
杨佳薇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民工工资拖欠整治工作力度,我省将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清偿旧欠与防范新欠并举、惩处欠薪与建章立制并重,深入实施治欠保支“冬病夏治”。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台账”
专项行动期间要全面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两本台账”:一是已发生欠薪问题用人单位台账,内容主要包括拖欠工资金额、涉及人数、拖欠时间、拖欠原因、处理措施等,对存在群体性事件风险的用人单位,要增加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二是存在欠薪风险用人单位台账,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运行情况、盈利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存在困难情况等。根据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案件处置工作,分类施策、分工负责,挂账督办、对账销号。
同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较高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连续2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资保证金从下年度起按1%比例缴纳;连续3年未拖欠的,从第4年开始免缴工资保证金。
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坚决遏制问题增量,符合列入“黑名单”的,及时列入“黑名单”,推送至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惩戒”;对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工建领域是摸底排查重点
据悉,此次将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摸底排查重点,结合住建部门开展的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整治活动,逐项工程逐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加工制造、外贸加工型企业以及餐饮服务、家庭小作坊、租赁厂房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开展“预防性”排查,准确掌握工资支付情况;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矿山开采、旅游服务等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
充分利用全省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广泛收集欠薪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深入开展定向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责成专人实地核查督办。
同时,全面排查企业用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内容,深入生产一线与农民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要在核查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和行业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在排查过程中,要加强拖欠工资监测和形势预警预判,及时发现和掌握欠薪问题苗头隐患。
专项行动即日开始
据悉,专项行动即日开始,2020年2月底结束。到2019年底,确保全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2018年再下降20%以上;到2020年2月底,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动态清零,为2020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治打下坚实基础。
从6月12日至7月12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讲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方式,宣讲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争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通过发布专项行动公告、公布守法诚信优秀企业,引导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用工。
7月15日到11月30日,开始部门核查,摸底排查过程中,全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实行定向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