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浙江省青田县河道管理所原所长蒋宗恩、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杜宏(非党员)、青田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谭健先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是一条重要的生存经验,但这个经验却被蒋宗恩、杜宏、谭健3人挪到工作中“发扬光大”。 “与‘大老虎’相比,‘小官大贪’们信奉的是‘官不在小、有权则灵’,县水利系统贪腐‘窝案’中蒋宗恩、杜宏、谭健原来都是单位的中层干部,长期处于关键岗位,但在办事过程中,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和拖延,产生了严重的‘中梗阻’现象和贪腐行为,结果吞噬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小官之所以成巨腐,原因在于日积月累,更在于手中握有权力、掌握着资源。在相当意义上说,只要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同时有变现的可能,官再小也可以成巨贪。
我们常讲,根治腐败关键在于削减权力,权力越小,腐败的危害就越低。但现实告诉我们,无论怎么简政放权,在各级干部手中,尤其是在关键岗位上,总还是有一定的权力。只要有权力的运行,就存在腐败的可能。这也表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化为现实中的制度设计与操作。
说来说去,监督的一环必不可少。现在的问题是,监督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所谓内部监督,在事实上往往形同虚设。比如,村内监督者,有的不好意思监督、有的不敢监督,担心监督无用,没准儿还会遭到打击报复,有的监督人员就是村里的干部,甚至就是书记或主任的“自己人”。如此这般,监督怎么能起作用?要弥补缺陷,还是要靠群众。充分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小官无论做什么,都逃不过周围的群众。
与监督联动的是惩治腐败,二者构成,才可能治理小官巨腐的双轮,缺一不可。惩治腐败不能搞一阵风,发现一个查一个,不手软、不容情真正对腐败者形成震慑。建立了这种常态化的监督与惩处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小官巨腐现象才会减少,那些好干部也才能清廉干净地干事情。(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