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同时公布了明确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的单位。
根据成熟程度和轻重缓急安排,《意见》明确的立法项目共7件: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3件、需要年内修订的市政府规章1件、调研项目3件。
其中,由市住建局负责起草的有《石家庄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2019年立法计划
一、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3件
1.《石家庄市城市治理综合执法条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
2.《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改)(市水利局起草)
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
二、需要年内修订的市政府规章1件
《石家庄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修改)(市住建局起草)
三、调研项目3件
1.《石家庄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市商务局起草)
2.《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住建局起草)
3.《石家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市住建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