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扫黑除恶】赤城法院公开宣判朱某等人涉恶案)
6月6日,赤城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赌博,被告人朱某一、范某犯寻衅滋事,被告人曹某某、刘某某犯故意伤害,被告人胡某某、郭某某犯包庇罪一涉恶案进行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朱某一、范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朱某、曹某某、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朱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胡某某、郭某某明知朱某有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而为其作虚假证明,使其逃避法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赤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