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平县依法查处一起秸秆焚烧案件)
6月2号下午,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大子文镇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处焚烧秸秆着火点,执法人员立即对着火点进行灭火,并开展调查工作,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秸秆焚烧地的经营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其采取了1000元的经济处罚。
?保护大气环境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焚烧秸秆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也极易引起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希望广大群众能自觉爱护生态环境,自觉履行保护环境义务,为建设“生态安平”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