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县法院贯彻落实 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会精神)
5月31日下午,景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会议精神。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督导会议精神,并结合督导会议精神从政治站位、会商机制、宣传情况、涉黑恶案件执行情况、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指出了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该院院长李文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督导会议精神,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深入推进。
二要加强会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为促进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会商,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信息沟通畅通、衔接配合到位,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三要持续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在办案,关键在发动。在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要积极加强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动员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通过传统官网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切实增强扫黑除恶斗争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是依法惩处,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进一步落实“打财”、“断血”要求,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经济基础,要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进一步落实“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原则,形成对黑恶犯罪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