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禁搭设灵棚、抛撒纸钱、焚烧祭品……张家口一地发禁令,不许这样办“白事”!)
康保县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推进文明殡葬促进移风易俗的通告》,扭转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努力践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
关于推进文明殡葬促进移风易俗的通告
为扭转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根据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明殡葬促进移风易俗的若干规定(暂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本县行政辖区内的康保籍公民和在康外来人员,适用对象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操办的丧事事宜。
二、治丧活动必须文明、节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实行“五严禁”,严禁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沿街游丧、吹打演唱、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活动;
(二)县城平房区实行“三严禁”,严禁沿街游丧、吹打演唱、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活动;
(三)农村地区参照县城平房区逐步推广;
(四)县城中心城区、主要街路严禁抛撒纸钱、焚烧祭品;
(五)县城内楼房居民治丧活动统一到县殡仪馆进行。
三、提倡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盲目攀比、奢侈浪费、厚葬薄养和随大礼之风,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
四、限定办丧时间,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
五、推行火葬,除少数民族村外,全部划定为火葬区,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
六、提倡少占或不占地的生态节地安葬,不得乱埋乱葬,不得二次装棺,降低殡葬费用;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
七、提倡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不得在禁火期、禁火区焚烧纸钱、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八、将移风易俗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
(一)对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移风易俗与精神文明奖、绩效工资、丧葬补贴、评优评先“四挂钩”,并拓展到直系亲属;
(二)对城乡其他居民,凡违反规定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待遇一律取消,不得享受一切相关补贴及其它各类优惠政策。
九、严禁无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冥币和低俗愚昧祭品用品。演出团体和殡葬管理服务必须持证服务,规范收费,严禁传播低级落后、封建迷信等内容。烟花爆竹经销实行凭证购买、限量销售、实名登记、台帐管理制度。
十、对违规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沿街游丧、吹打演唱、燃放烟花爆竹以及违规土葬、私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依法开展联合打击,严打重罚。
十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表率,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人员涉及丧葬事宜的,要加强引导,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主要领导承担直接责任。
十二、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举报电话:5512645(民政)、5512455(住建)、5511716(城管)、5518021(公安)、5512549(安监)
十三、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康保县人民政府
二O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