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不仅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一起成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行动指南,也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信号。
细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九章,40条,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专项检查等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提出新要求,明确具体监督检查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坚决态度,标志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努力构建防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以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态度,把干部真的监督到位,管理到位,真正的让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突出的干部人才脱颖而出把那些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人清理出去,保持干部队伍的“一池清水”。只有才能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魏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