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宣化高铁新城集中办理选房手续)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所认购的宣化区盆窑村新民居安置回迁房,选房手续将于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23日,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盆窑村柳川河北侧盆窑村新民居安置回迁项目现场安置房地块3号楼一单元集中办理。请您按照选房通知所约定的时间前来办理选房手续。
春光乡盆窑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选房地点示意图
选房须知
1、选房入住流程示意图
2、购房资格
购房人应为张家口市宣化区盆窑村柳川河北侧盆窑村新民居安置回迁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购房人。
3、选房规则
1.选房时限
每户每轮次在现场选房区选房时限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限的,由工作人员引导选房人至户型展示区,同时安排下一选房顺序号进入选房区先行办理选房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选房人,待确认选房结果后,即时办理选房手续。
2.选房结果确认
购房人所选房号由现场工作人员在销控展示板进行标记锁定,所选房屋不予更改,并签署《选房结果确认单》。
3.现场组织
购房人需服从选房现场管理,提前30分钟到场等待叫号,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依次按流程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4.购房人未按时到场的情况
选房时购房人必须到场,如因故在选房当日不能到场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其办理购房事宜,被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村委会盖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办理购房手续。
购房人须按规定时间到场,如当日内迟到、未到,待购房人到达选房现场,完成资料审核后即时选房。
5.家庭成员存在纠纷、争议的情况
如购房人家庭成员存在纠纷争议,可依据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回迁安置房权属,也可到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在本轮次内达成一致意见且签订调解书后,即时选房。超出本轮次选房规定时间的,则下一轮次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6.购房人已故的情况
如购房人已故,需所有继承人携带已故人员《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已故声明》(需村委会盖章)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选房。
4、办理选房手续须携带的资料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选房顺序号》原件、复印件
3.购房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选房顺序号》的原件丢失的,经现场审核组工作人员确认事实存在后,方可办理选房手续。
4.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本次回迁安置房有关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文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6.如购房人已故,由其他家庭成员提供已故人员的《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所有继承人集体签字且由村委会盖章确认的《已故声明》。
7.本人因故不能到场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第一轮购房结束后,参加后续其它轮次购房的村民须携带上一轮的《选房结果确认单》。
5、特别提示
1.购房人选房当日需按《选房须知》要求携带全部资料到场提交 审核。如材料不全,工作人员有权要求补齐资料后再进行选房。
2.购房人应认真阅读《选房须知》,了解选房规则,严格遵守相 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购房人应提前了解相应房源信息,提前准备多套预选方案,为 现场选房做好准备,以保证在选房时限内完成选房。
6、盆窑村新民居安置回迁
安置房价格表
协议分配70平米的回迁户选择剩余80平米户型以2009年《宣化区春光乡盆窑村委会关于〈新民居建设>项目旧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标准均价1830元/平米执行);选择剩余50平米户型按5000元/平米给予补偿,再结合2009年拆迁方案中所制定的楼层差价,最终确定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