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上午9时,沧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岛派出所接到开发区祝庄子村村民迟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开发区朝阳技校门口的白色雅马哈电动摩托车被盗,价值1500元”。民警闻警即动,迅速前往案发地,一方面走访周边群众,一方面调取附近视频监控,监控显示4月15日下午6时30分,有一身着深色外套,戴着墨镜的男子将迟女士电动摩托车盗走。民警立即扩大视频调取范围,发现该男子驾驶一辆白色海马轿车,将车停到祝庄子村牌坊附近后,经一番乔装打扮,偷偷溜到案发地将电摩盗走。民警又立即按照“以车找人”的思路,追查白色海马轿车车主身份,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唐某某并将其顺利抓获,从接到报警到违法行为人落网仅用5个小时。
经查,唐某某(男,40岁,河北沧县人),其对2019年4月15日盗窃迟女士电动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4月19日上午10时,迟女士将一面书有“为民破案立警威 人性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金岛派出所办案中队民辅警手中,深情地说:“这是件很小的案子,本不抱希望能把电摩找回来,但没想到办案民警,是这么的认真负责,仅用几个小时就找回了我的电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