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坟烧纸引发火情!宣化19人因野外违法用火被刑事、行政处罚!)
清明节将至,人们纷纷到坟前烧纸以缅怀已故亲人,可是天干地燥在野外烧纸极易引发火情!时下,森林防火呈高压态势,宣化全区上下干部群众众志成城,他们将放弃休假,坚守防火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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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烟就查 见火就抓!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宣化一男子上坟烧纸引发火情被行拘,截至目前,已有19人因野外违法用火被处罚。
清明节即将到来,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宣化森林公安分局对上坟烧纸、烧地埂、燎地边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4月3日10时许,宣化区一男子因上坟烧纸引发火情,宣化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4月3日上午10时许,郭某在宣化区域内因上坟烧纸,将周围荒草引燃发生火情,宣化森林分局巡视人员和镇护林防火人员发现后迅速将火扑灭并将郭某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宣化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郭某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截止目前,宣化森林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野外违法用火发生火情的人,根据情节轻重对1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6人采取了行政拘留处罚,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对12人采取了行政罚款处罚。
宣化森林公安分局
提醒广大市民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上坟烧纸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呼吁市民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祖等方式取代传统上坟烧纸烧香等陋习,文明、绿色祭祀。同时,宣化森林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力度,确保全区林区安全。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么?
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3、发生森林火灾主要原因有哪些?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②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7、扑救森林火灾时火场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①点火解围。在无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点火器点顺风火,扑火队员跟火进入火烧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②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垫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③卧倒避烟。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④快速转移。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9、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 ?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清明将至,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
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
给野外火源的管理带来极大难度
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
给森林防火带来很大的隐患
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在
田间野外烧荒和使用明火
在祭祀的时候文明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