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领回了被拖欠的工资。”青县清州镇的张某说,多亏了清州镇司法所帮忙调解,他和工友才顺利领到了工资。
原来,去年6月,张某和其他11名民工受雇在镇上的一新建小区工地上施工。他们被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无奈之下,张某和工友们一同到清州镇司法所求助。最终,经过清州镇政府的督促以及清州镇司法所的调解,工程负责人李某将工资发给了张某和他的工友。
12人打工
被雇主拖欠工资
去年6月,青县清州镇一小区工程负责人李某找到张某,想雇张某到工地上干木工活。
李某向张某承诺,工资日结,张某每天的工资为200元。
得知自己的邻居王某及邻村的10个村民都答应李某去工地干活,张某没有多想,痛快答应了下来。很快,他与李某签订了劳务合同。
就这样,张某每天按约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工地干活。前两个月,张某每天可以按时领到工资。两个月过后,李某就不发放工资了。
一直到去年12月,张某接连干了几个月,都没有领到工资。无奈之下,张某找到李某讨要说法,但并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
多次索要无果
民工向司法所求助
一次,张某与同村的工友王某闲聊时得知,王某等11名工友也没有拿到近几个月的工资。张某与被拖欠工资的工友协商对策时发现,他们被拖欠的工资达到了13万余元。随后,他们多次与工程负责人李某联系并找他讨要说法。其间,李某找各种借口,拒绝与张某等民工见面。就这样,张某等人的工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2019年1月,春节快到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可李某一直不发工资,大家拿什么买年货?张某和工友们一筹莫展。
为了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今年1月,张某等12名民工一同到清州镇司法所求助,要求尽快解决大家的工资问题。
多方调解
民工拿到工资
清州镇政府了解情况后,督促新建小区所在村村委会按照施工合同足额向建筑商拨款,同时要求清州镇司法所深入调查欠薪环节。
清州镇司法所所长刘恩昌走访发现,张某等12名民工的工资之所以被拖欠,是因为建筑商与工程负责人李某在楼房建筑面积的计算上产生了分歧。李某认为,实际施工面积比施工协议上的建筑面积大,如果按照施工协议上的建筑面积计算,他就吃亏了。建筑商坚持按照施工协议上的建筑面积给付工程款,工程负责人李某坚持按照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款。由于双方互不让步、僵持不下,工程款一直不能按时发放,这才导致了民工工资被拖欠。
了解案情后,刘恩昌认为,民工是李某雇佣的。李某与建筑商产生争议,跟民工没有关系。而且,李某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违法。刘恩昌让李某与建筑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方存在的问题,并劝李某尽快解决民工的工资问题。
“我承包的工程我负责,我不能在工友面前失信。”在刘恩昌的劝导下,工程负责人李某坦言,他就是贷款,也得把民工的工资补上。
就这样,李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抵押后从银行贷款,将拖欠12名民工的13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
如何依法
索要欠薪
本期维权律师、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洁:本案中,通过调解,清州镇司法所成功化解了这起工资纠纷。
张某在内的12名民工受李某的雇佣在工地打工,并与李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张某等人与李某之间是雇佣关系,他们和李某因工资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务纠纷,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张某等人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讨要自己的工资。
清州镇司法所进行调解,解决了张某等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避免了一场官司的发生。清州镇司法所的这种行为值得提倡。(记者唐慧 通讯员卢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