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1则《征地告知书》,将征收南孟镇西只甲村土地3.1506公顷,约合47.25亩,补偿款约合567.108万元。
据悉,该征收地块位于藁城区南孟镇西只甲村村北,东临西只甲村地、南至西只甲村地、西至西只甲村地、北至南龙宫村地,土地面积约3.1506公顷,约合47.25亩。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0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藁城区第三区片,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180万元,总补偿款约为567.108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