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艳芳 通讯员 计晓柳)无线电通讯发展,给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干扰无线电通讯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日益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非法无线电设备,传播非法广告、诈骗信息。日前,安次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
2017年4月,被告人孙某、陈某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在安次区某小区出租房屋内安装无线电发射设备,违法调试并占用广播频率播放非法药品广告,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经检测,孙某、陈某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发射功率为912W。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无线电台,干扰无线电通讯,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判处被告人孙某、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没收作案手机一部、无线电发射设备一台、U盘一个、电缆线一根、天线一套,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