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把火”换来5日拘留)
3月11日,枣强县唐林镇村民王某,因违法焚烧杂草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1日中午11时,王某在田间实施植树作业过程中,为“图方便”放火焚烧地头杂草,因当天风势较大造成火势蔓延,王某放火后逃离现场。火情造成周边杂草及相邻地块的农作物秸秆均被焚毁。
12时30分,唐林镇派出所民警将王某抓获,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王某对其违法放火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目前,枣强县正在开展秸秆禁烧大联查,生态环境、大气办、公安、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通过视频监控、流动巡查等措施,不断加大对违法焚烧行为的打击力度。各乡镇及经开区为有效预防人为和意外火情,正组织力量对各自辖区内荒草、落叶、垃圾等易燃品进行清理。县域各村也正在通过广播、标语等形式,面向村民进行禁烧普法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