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9时至11时,河北天源通和律师事务所柳江涛律师走进本报编辑部,做客第582期“廊坊日报公益行动——律师法律援助热线”栏目,现场接听读者电话,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本报记者 高原
民间借贷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市民孙先生:2012年,朋友王某因为经营需要向我借了8万元钱,并出具了借条,借期一年,没有利息。到期后,我要过几次,王某一直说资金紧张没有还钱。我现在想起诉,担心超过了诉讼时效,有什么办法解决吗?可以起诉要利息吗?
律师解答:为稳定经济秩序,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国家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并不自然消灭,但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即不能胜诉。关于时效,孙先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争取与王某达成还款协议;要求王某重新出具证明或出具还款承诺,证明其同意履行债务,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收集近期催款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王某签收的催款通知书等),证明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提起诉讼或仲裁,如王某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会主动适用,如提出则孙先生有败诉风险。关于利息,孙先生与王某是民间借贷关系,借款时双方对借期内的利息没有约定,所以借期内的利息不能支持,但借款到期后,王某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一般是能够得到支持的。
购买房产未过户被转卖怎么办?
市民王先生:2017年,我购买了表姐名下的一套房产,房子仍由表姐居住,因当时房子不满5年过户税费较高,没有办理网签及过户手续。2018年年底,表姐未经我同意,又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转卖,现在正要与他人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该如何保住房产?
律师解答:在购买房产未过户且未交付情况下,房屋仍是王先生的表姐所有。建议王先生与表姐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尽快起诉,办理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产,阻止过户;要求表姐继续履行合同,与王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未过户前,王先生所获得的只是合同权益,并未实际获得房屋所有权。如果王先生的表姐在此时与他人办理了过户手续,王先生将难以获得房屋所有权。
父亲早亡,爷爷奶奶的遗产我能继承吗?
市民蔡女士:早些年我父亲因意外离世,当时爷爷奶奶还在。2018年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二老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和一些存款。我还有一个叔叔,现在和我商议爷爷奶奶遗产如何继承。请问,我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因蔡女士的爷爷奶奶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因父亲早逝,蔡女士有权继承爷爷奶奶名下的遗产,无特殊情况,蔡女士与其叔叔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