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县法院巧用亲情观察室 解决亲情执行难)
2018年5月份原告侯某(男)与被告高某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婚生女孩随原告生活,被告于每年的暑假和寒假将孩子带走,行使探望权。离婚后,侯某和高某都常年在外打工,女孩自小一直随爷爷生活。如今,小女孩已经8岁了,也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
2018年暑假,高某要求带女儿和自己生活一段时间,女儿却死活不肯离开爷爷奶奶。无奈之下,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关系到孩子的成长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到她的身心健康,法院干警决定巧用亲情融化坚冰。在执行干警们的积极调节下,双方达成共识:高某同意不带女儿走,侯某一家配合高某在法院和女儿交流探视。执行法官约定了探视时间。
探视中,高某在法院和女儿隔桌相见,但女儿搂着爷爷不放手,不看高某一眼,也不肯和高某说一句话。爷爷奶奶诉说孩子从小不和高某生活,根本没有感情,不想见高某。高某则说离婚后,爷爷奶奶给孩子灌输挑拨母女关系的思想,恐吓孩子不和她见面。双方各执一词,大吵大闹,孩子也受到惊吓。为了不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再划一刀,本次探视草草收场。
转眼间2018年寒假到了,高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和女儿能单独交流。听到高某的要求,孩子的爷爷奶奶情绪十分激动,不放心把孩子交给高某。为了既能让高某和女儿单独相处,又能让爷爷奶奶看见母女俩相处的情景,弄清楚到底是爷爷奶奶干预高某和女儿相见,还是女儿根本不想见高某,法院积极从中斡旋,最终说服双方在家事审判庭的亲情观察室进行探视。
家事审判庭的亲情观察室分两室,中间用一特殊玻璃隔开,在观察室可以看清亲情室的一举一动,而亲情室的人看不到观察室人员。执行法官把高某和女儿安排在亲情室,自己则和女孩爷爷奶奶在观察室。高某给女儿带来了新衣新鞋、玩具、食品、书画等很多东西,开始和女儿交流,交流期间,女孩始终躲避高某,对高某视而不见,很少说话。女孩说的话也只是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不想妈妈,不想见妈妈的言辞。高某给女儿任何东西,都被女儿拒绝。高某和女儿在无人干扰的情况下独处半个小时,女儿就强行离开了观察室,伴随着高某泪如雨下探视结束。
高某寒心了,情绪十分低落,执行法官对高某进行了耐心劝解。最终,高某表示感谢执行法官安排她和女儿在亲情室相见最后一面,了解她的心结,并表示以后自己将放弃行驶探视权。正可谓:小小亲情室观察室解决了亲情执行老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