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漏水的堵头儿下放了个盆子用来接水。
家住沧州市锦绣天地小区的王女士,最近两年来一直为房屋漏水的事儿闹心。她家阳台太阳能管道的堵头儿漏水,造成她家及楼下邻居损失数万元。几经协调,开发商只同意维修,并不同意赔偿。
管道漏水殃及楼下邻居
1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位于锦绣天地小区A区2号楼1303室的家中。她家阳台的墙面上有两个太阳能预留管道的堵头儿,其中一个被透明胶带封住,下面接着一个水盆。“家里一用水,这个堵头儿就往外渗水,不用盆接着不行。”王女士说。
这套房子是王女士给儿子准备的婚房,2015年7月18日领到钥匙后开始装修,2016年9月儿子结婚后入住。“但是小两口经常吃住在老人家,在这里住的时间并不长,而且起初阳台上还有一个衣柜,所以始终没有发现异常。”王女士说,2017年9月,楼下业主在装修完半年之后搬过来,发现满屋子家具、家电受潮损毁严重,找上门反映,一家人才知道阳台有漏水的情况。
近10万元损失谁承担?
由于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较大,经过协商,王女士赔付对方5.5万元。加上自家损失,王女士前后搭进去近10万元,这让她觉得很冤枉。“这个地方我并没有进行改动,只是贴了瓷砖,漏水说明工程质量有问题。”王女士说,她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并向沧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投诉。
王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多次协商,物业公司表示由于房屋已超质保期,并且业主家里已经装修,因此开发商只同意维修,不认可赔偿。质监站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只能协调维修事宜,对于赔偿问题无能为力。
“我反映问题时,房屋超出质保期只有半个月。半个月不可能把楼下泡得那么严重。而且,合同内也并未约定只要装修,业主就不能主张权利。”王女士对物业公司的答复并不认同。
相关部门建议通过司法维权
28日上午,记者陪同王女士再次来到锦绣天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孔经理表示,对于王女士家的情况,他曾多次向开发商反映,因为业主家中进行过装修,堵头儿的损坏极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因此王女士要求赔偿的主张,开发商并不认可。
随后,记者又和王女士来到沧州市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期工作人员入户进行了调查,并在职权范围内协调开发商、物业及业主进行沟通,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所以他们建议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通过司法程序维权。(记者 代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