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乔)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民胡某为图自己方便,未经批准擅自修了一条土路,占用农用地近8亩,2018年12月底被藁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胡某是藁城区某村农民,其在村北承包了大片沙滩地。因为通行不方便,胡某就想着修一条路。2014年8月8日,其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非法占用西关镇大王村、固德村集体土地10.5亩,修建了一条通往固德村北沙滩地的土路,造成该地块7.845亩农用地无法耕种。
2018年7月,藁城区国土资源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实地勘查,确认胡某占用农用地属实,遂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藁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修建道路,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藁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当庭自愿认罪,且被破坏耕地现已具备复耕条件,均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