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躺枪”了——一男子因爱好被刑拘)
家住景县龙华镇的刘某可能从来都没料想到,一个寻求刺激,看似“酷酷”的兴趣会将自己送进班房……
1月8日,景县公安局广川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龙华镇刘某藏有枪支,循线追踪至龙华镇某店内进行搜查,在该店查获气枪两支(一支为一米长,木头枪托的气枪;一支为80公分长,黑色枪管的气枪)和1000枚弹珠。

民警将店老板刘某带回派出所,经审讯,刘某对私藏两支气枪一事供认不讳,称自己是因为爱好枪支,平时用来打鸟,并对自己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购买、不持有各类非法枪支,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如果发现涉枪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