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原副调研员李某退休后,应邀到一家企业任职。前不久,退休已7年的李某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并被收缴了退休3年内在企业任职领取的报酬。
领导干部退休之前,坐拥人民赋予的权力、资源。权力好比一把“双刃剑”,用好为民服务,反之走向歧途。领导干部在位时,由于敬畏、监督、自律等多方面原因,权力始终处在可控、可管的范围。领导干部退休了,不排除有的思想放松,认为法律有空子可钻,假以发挥“余热”之名,做 “余威”之事,让权力在退休之后“变现”,谋取私利,变异为新的腐败行为。
利用权力“余温”谋取商业利益是这种“余热”最突出的表现。有的干部退休后没有了在位时的诸多约束,与企业接触更加随意,借势人脉资源,很容易变身“行贿受贿掮客”。退休不等于离开党员身份,锤炼党性是终身必修课,不能因为退休而成为过去时。每一位退休党员干部都要把握好“什么可为”与“什么不为”的界限,“知止”方能打开更开阔的人生。如果利用权力胡作非为,则会晚节不保。这一相反的结局给我们深刻启示,那就是退休干部要时刻做到自重自警,保持好晚节。
当然,这也给我们干部管理部门以深刻启示,那就是退休干部作为特殊人群,对他们的教育监管不能成为盲区,脱离体制之外,这些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既要给在职干部的权力“加上锁”,也要把“退而不休”的权力“关进笼”,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随到哪里。惟其如此,才能让少数深陷“名利场”“官商圈”的退休领导干部无处进行“余威公关”,无法实现“余威变现”。(许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