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取高额停车费的停车场已终止合同~~~)
近日,河北电视台对衡水市桃城区云兴停车场收取高额停车费的问题进行了曝光。获知此事后,衡水公安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结果,对云兴停车场乱收费问题,依照合同及有关规定终止了与其的服务合同,扣发了该停车场2018年下半年的服务费。同时,将其乱收费问题书面通报了辖区物价部门,说明了交警部门处理情况,建议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经过调查查明,2018年4月12日,邯郸司机秦XX驾驶货车在106国道衡水市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车副驾驶乘车人死亡。4月25日,交警三大队向秦XX送达了事故认定书,并通知其到停车场领取事故车辆,免收停车费,但是超期停车的由其个人承担停车费用。5月2日,秦X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判刑。期间,秦XX既未亲自提取车辆,也未委托他人代其提车。9月1日,释放后的秦XX来到交警部门,称放车条弄丢了,办案民警为其重新开具了放车条。直到12月份,秦XX到云兴停车场提车,超期停放200多天,被索要高额停车费。交警部门在云兴停车场大门上公示了交警监督电话,但未接到秦XX的投诉反映。
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停放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扣留的涉案车辆,交警部门公开选取了市区内包括兴云停车场在内的分布合理的五家停车场,采用政府购买的服务方式,与受委托停车场签订服务合同,由交警部门向停车场支付一定费用,对于上述涉案车辆在法定扣车期限内予以免费停车,但是,对于因车辆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超期停车的,停车场可以依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合同中同时规定,一旦发生乱收费问题,交警部门将扣发停车场的服务费,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交警部门在五家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了举报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当事人进行监督举报,对于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18-220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