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青县公安局经过细致侦查,打掉一个以汽车银行贷款违约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于某、陈某、傅某、胡某4人全部落网。
青县公安局通过摸排发现一个涉恶团伙案件线索,该团伙以于某为首,采取非法手段先将银行逾期车辆收回并扣押,再以收取违约金、停车费、收车费等名义向车主索要现金,在青县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对此,青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成功将该团伙打掉。
2017年1月,该团伙在青县某小区附近的公路上将张某拦下,趁张某不备将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办理分期的轿车开走,而后于某等人向张某索要违约金、停车费、收车费等费用2万元。
2017年4月,该团伙将车主刘某及轿车骗至青县新兴镇陈庄子村小区门口,趁刘某不备将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办理分期的轿车开走,而后向刘某索要违约金、停车费、收车费等费用2万元。
2017年5月,该团伙以哄骗的方式将车主李某及轿车骗出家外,趁李某不备时将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办理分期的轿车开走,而后向李某索要违约金、停车费、收车费等费用2万元。
经审讯,该团伙在青县涉案10余起,目前团伙成员4人全部落网。近日,青县人民法院已公开审理该犯罪团伙,并作出一审判决,四人分别领刑2年6个月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通讯员季兰春 记者代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