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网易沧州讯 11月30日,从沧州市2018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近日印发执行,明确沧州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即达到74微克/立方米)目标,力争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即达到14天)。
据介绍,《攻坚方案》从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强化扬尘管控、严禁露天焚烧,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9个方面对33项重点任务作出安排部署。
其中,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快市区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退城搬迁;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年底前压减平板玻璃产能250万重量箱;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排查管理机制;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沧州中铁设备有限公司和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等超低排放改造。
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合力调控,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今年完成气(电)代煤23.2万户,其中气代煤21.7万户,电代煤1.5万户;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较2017年削减10万吨;开展锅炉综合治理,淘汰全市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855台,完成8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全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完成18台667蒸吨10蒸吨以上煤改气锅炉同步实施低氮改造。
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10%、15%和20%。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优先调控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对同行业企业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并分类管控。优先对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等采取停产、限产措施,落实细化到各工艺环节,实施清单化管理。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广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