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一般指小官小贪,数目虽小不易被上级察觉,也难以构成严重违纪,但是微腐败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仅违背民意伤害民心,还容易破坏干群关系,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微腐败也是惩治的对象,因为,不论是大贪,还是微贪,其本质并无分别,其原因都是三心作怪:贪婪之心,觉得不占白不占;侥幸之心,觉得只要做的巧妙,别人不会知道;狂傲之心,觉得作为干部就高群众一等,只看自己利益,无视群众得失。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因此,预防和惩治微腐败尤为必要。
一方面,党员干部要自我约束,要做到心中有戒,只有对腐败心存戒心,才能更好地遵纪守法,讲规矩,才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如何做到心中有戒,首先,要加强自身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觉悟,务必增强勤政为民思想,基层干部必须抛弃“官本位”思想,真正为民谋利,勤政为民。其次,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对于自身思想上的动摇要早发现,早制止,从思想上管控住自己,树立“小贪必腐”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从而有效预防行动上的腐败。其次,“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认为小利小贪无关紧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的腐败往往是从小腐败开始的。
另一方面,要加强微权力监督。监督微权力,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仅要靠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督查工作,对待村级权力,还需要乡镇政府部门善于倾听民声,做好接访工作,从群众的反映中发现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用心解决,不能存在“官官相护”、选拔新干部程序繁琐村班子“能不动则不动”的心态,对确实有违纪行为的村干部不能有“袒护”心态。
此外,要确保村务公开透明。首先,对涉及民生的政务,必须做到敢于公开,实现政务、财务透明化、公开化。其次,务必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网上网下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全程监督。最后,要加强腐败惩治力度。在以高压举措惩腐治贪的新常态下,既要强化查处贪污腐败官员,让其没有立足之地,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笼子,用严格的制度遏制“雁过拔毛”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微腐败的发生。(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