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焚烧秸秆最高罚款50万元,情况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为做好衡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网格化环境监管试点工作,《衡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网格化环境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鲜出炉!
每个着火点缴纳惩罚性资金最高50万元,情况严重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划重点吧~
24小时值守。
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连续值守制度,4班3运转,每班值守人员至少2人。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对视频监控系统同步值守,发现着火点报警后相互提醒。
两级研判。
系统报警发现疑似着火点后,市、县指挥中心要通过电话对疑似着火点共同研判,确定疑似着火点性质 为着火点或非着火点,并予以记录。
注意:祭祀、上坟未引燃附近可燃物的,暂不计为着火点;因雷击变压器老化等非人为原因起火并能够及时扑灭的,暂不计为着火点。
三级推送。
市、县指挥中心在通过研判确定报警信息为着火点后,要立即向乡、村两级网格员推送着火点信息,并电话通知乡镇负责人员,下达灭火指令。着火点信息同时向县、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推送。
即时反馈。
着火点现场处理人员赶到着火点后,在灭火同时,要立即电话告知县指挥中心,县指挥中心要即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市指挥中心操控摄像头对着火点现场处理情况进行监控,记录着火点熄灭时间。
确定惩罚。
着火点处理结束后,市、县指挥中心根据着火点情况,共同研究确定着火点惩罚性资金级别(具体情况见附件),形成一致意见的,进行记录并作为着火点惩罚性资金的依据;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24小时内进行现场核查,依据核查情况确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着火点所在乡镇必须保护好现场,如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顶格处理。
注意:着火点被上级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提升惩罚性资金级别,已上缴惩罚性资金的,在下次扣缴时,追缴差额。
如现场处理人员发现着火点情况属于祭祀或非人为原因起火,在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时要予以说明,市、县通过视频监控再次进行研判;再次研判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市指挥中心将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形成最终结论。
健全制度。
市、县平台要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制度要求细化落地,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保障平台有序运行。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文件,明确县、乡、村秸秆禁烧各级工作人员待遇。
系统发现着火后怎么办?30分钟以内必定扑灭着火点!那么奖惩措施又如何规定呢?
按照每个着火点10-50万元的标准,出现着火点的县市区上缴惩罚性资金。上缴资金用于秸秆焚烧各项工作,包括禁烧工作排名奖励、焚烧工作能力建设等。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考核奖惩做法,定期对乡镇、村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奖励资金按照5—10元/亩*年标准,由县财政承担。根据以奖代补的原则,结合各乡镇、村庄秸秆禁烧工作绩效,对各乡镇、村庄秸秆禁烧工作予以补贴奖励。奖励补贴资金可用于村级灭火人员补贴以及秋冬季清除杂草、禁烧宣传等秸秆禁烧相关工作。
那么秸秆禁烧惩罚性资金缴纳多少?又如何使用呢?
下面就来看秸秆禁烧惩罚性资金缴纳及使用暂行规定怎么说?
Q:着火点等级及惩罚性资金缴纳标准如何规定?
A:凡被国家和省通报、媒体曝光的,每个着火点缴纳惩罚性资金50万元;
报警后30分钟未扑灭火情的或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每个着火点缴纳惩罚性资金40万元;
30分钟内扑灭,过火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每个着火点缴纳惩罚性资金20万元;
平台报警时,现场已有人员在进行灭火并且30分钟内扑灭的,每个着火点缴纳惩罚性资金10万元;
着火点及时扑灭,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未报警的,不缴纳惩罚性资金。
为了衡水市的蓝天白云,大家一定不要烧秸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