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朋友打架齐上阵,意气用事进班房)
一直以来,曲阳县检察院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诉讼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该院公诉科在审查一普通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过程中,成功追诉一名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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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2017年11月2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葛某、刘某在犯罪嫌疑人杨某家喝酒时,因酒不够了杨某带刘某到本村庙会上去买酒,途中两人与被害人蔡某发生口角后被人拉开。回家后,犯罪嫌疑人葛某因两人去的时间较长向两人问明经过,气愤不已,带杨某、刘某再次找到被害人蔡某,葛某上前即质问蔡某并对其实施殴打行为,杨某、刘某见状也上前共同对其进行殴打。经曲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蔡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侦查机关将本案移送曲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只是移送审查起诉了犯罪嫌疑人葛某、杨某,而对刘某只进行了治安处罚,并未一并移送审查起诉。但该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也参与了殴打行为,三人系共同犯罪。后该院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要求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刘某,侦查机关随即对刘某进行了上网追逃,不久后刘某到案,曲阳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三名被告人起诉至曲阳县人民法院。
检察官提醒:
本案起因纯粹系双方偶发口角,但葛某一方三人意气用事,一同上阵,将被害人打致轻伤,给双方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检察官提醒,遇事要保持理智,克己忍让,三思而后行,朋友之间更应互相劝解,切莫起哄闹事,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