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宾馆内自杀未果涉嫌纵火被判刑)
张家口新闻网讯 一男子因工作生活挫折本想放火自杀,孰不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放火罪。近日,张家口桥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涉嫌放火罪案件,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张某原本在一家公司从事酒水推销工作,由于性格比较内向,工作上不是很顺利,再加上家境比较贫困让他倍感压力,出门在外打工的心酸也无处诉说。诸多不如意让他产生了轻生的念头,2017年10月的一天,张某来到一家宾馆房内,用床垫等物将房门堵住,后将烟头仍在被子上把衣服等物品点燃导致房间内大面积着火,想这样结束生命。但是随着火越着越旺,张某感到十分的害怕和后悔,于是赶忙在案发现场拨打电话告知宾馆吧台和消防部门房间起火,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其救出并把火扑灭,房间物品被全部烧毁。随后,张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想放火自杀的事实。
经过审理,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将烟头扔在被子上点燃客房内的物品引发火灾,造成宾馆直接财物损失8000余元,其行为直接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案发后张某给宾馆吧台和消防队拨打电话使火灾及时得到控制,避免了更大的财产损失,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因轻生而引发犯罪主观恶意较轻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酢情可从轻处罚。
(王浩赵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