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全警参与、综合施策”基本原则,以改善城市市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充分发挥交警点多面广的警种优势,有效遏制散发、张贴、喷涂、书写违法小广告行为,为维护市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小广告,有着城市“牛皮癣”之称,严重影响着城市的文明与美观。为推进市区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开展,加大对市区散发小广告的整治力度,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畅通,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沧州市交警一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多措并举开展对街头散发小广告的清理行动,净化城市环境,缓解道路拥堵,避免道路中安全隐患的发生。
市区道路中散发小广告的现象比较突出。在红绿灯前,手持一沓宣传彩页的人员守候在十字路口一侧,看到红灯亮起,也不顾自身安全,立即跑到车前,轻者敲敲车窗向司机派送,重者直接扔到车内或塞到门把手上就走,严重影响了道路的安全通行,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详情:
8月9日上午,在九河路第十中学门前,一名妇女手里拿着一沓某商场打折的彩页广告。在路口一侧交通信号灯亮起红灯时,这名妇女便走上机动车道,把手中的广告通过敲车窗或者直接递过去的方式,发给正在停车等待的车主们。在路口执勤的交警看到后,妇女看到交警转身就走,执勤交警迅速将妇女拦下,并带上警车,交警将妇女带回交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理。在车上,交警问这名妇女,“发小广告有多长时间了?你知道在机动车道上发小广告有多危险吗?”“我今天第一天来,我也不知道你们不让发这个,我也没发啊,我下次肯定不发了”,在交警与妇女对话的期间可以听出,这名中年妇女在不断的狡辩,一边说自己不知情,一边又说自己没有发,后来自己又改口。
来到违法处理办公室,交警分别对这几名散发小广告的人员做了询问笔录,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在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交警对这几名散发小广告的人员开具了罚单,并对他们批评教育。
沧州市交警一大队提醒您:
希望提供小广告的商家以及散发小广告的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收起你的任性,不要穿梭在市区道路中“任性妄为”,我们要共同抵制路口小广告,拒绝接纳小广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