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6时许巡警二大队204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御宇国际秀瑞苑北门西侧车被划。民警朱桂震带领204车组迅速赶到现场,到现场后据报案人张女士称:自己于8月5日9点左右将车停放在御宇国际秀瑞苑北门西侧,今早上发现车的左前轮胎和左后车胎被放气。车的前挡风玻璃,前机盖,左后车门,右前门,右后门,均被人用黑色笔写字(车停的真好)。
经过民警勘察现场,发现其他的车都停到车位,而张女士的车并没有在车位上,而是停放到车位的正前方,妨碍了其他车位上车的出行!而且车位地面上有好多明显原地打轮轮胎摩擦地面产生的黑色印记。民警确认车体被破坏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张女士把车停放挡住别人的车出行,时间较长,并且没有在车上放置挪车电话。后经民警深入询问张女士,张女士称自己从外面回来后找了很久没有找到车位,就把车停放在行车道上,车上也没有放置挪车电话,然后回家了。
为此,民警对张女士的做法进行批评教育。第一、要把车停到车位的指定位置。第二、不能影响到别人的出行。第三、如临时停车,要在车上放置挪车电话,方便联系。在民警的指导教育后,张女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犯类似错误。
同时,民警也提醒给张女士车身写字,车胎放气的司机,这种行为太过激进并不可取,不能随意损坏他人财务,如遇到堵车等情况,可拨打110求助交警部门,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