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口:河道内有大量垃圾 水务环保成被告)
![]() 桑干河河道内存在大量垃圾。 |
收到问题反映后未履行监管职责 为张家口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7月19日,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涿鹿县水务局、涿鹿县环境保护局对向桑干河河道倾倒垃圾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上述两单位对向桑干河河道倾倒垃圾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继续倾倒垃圾,消除污染。这是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1月,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在桑干河东小庄镇大西庄村段河道内靠近北岸的滩地上,有大量以建筑垃圾为主的固体废物垃圾集中堆放,若不及时将垃圾清理,不仅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也极易使此河段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遭到破坏,给作为首都备用水源地的官厅水库带来潜在的危险。
2月7日、2月26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涿鹿县水务局、涿鹿县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上述两单位积极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垃圾污染,消除垃圾对环境和阻碍行洪的影响。
2月28日、3月2日,上述两单位书面回复称:此处垃圾堆放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涿鹿县未对此河段最高水位线界定,已将此处垃圾堆放点通知此河段行政主管乡镇并列入清河计划上报县政府。
收到回复后,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先后四次赴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河道内垃圾堆放情况依然存在,垃圾量持续增多,并两次在现场发现有自卸车继续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其中部分垃圾被倒入水体,河段内水色发暗,水质浑浊,散发异味,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极易遭到破坏。目前正值“七下八上”盛汛期,暴雨频发,大量固体废物垃圾将严重妨碍河道行洪安全。
由于涿鹿县水务局、涿鹿县环境保护局对向桑干河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涿鹿县法院提起上述行政公益诉讼。(燕赵晚报讯 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