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霸州纪委通报4起顶风违纪“四风”问题。
1.霸州市粮食局违反集体福利费使用相关规定,将集体福利费给职工变相发放实物问题。2017年12月8日,经霸州市粮食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将福利费1.17万元以米面油及生活日常用品等实物形式进行发放,霸州市粮食局局长齐万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霸州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王佳楠为女儿办满月酒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霸州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王佳楠为女儿举办满月酒宴13桌,收取单位同事礼金0.79万元,王佳楠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延长入党预备期;对霸州市卫计局局长张宏志进行诫勉谈话。
3.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霸州分局副局长(正股级)杨红立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7年8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杨红立违规使用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霸州分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个人两辆私家车加油共计0.409514万元,杨红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霸州市扬芬港医院院长邢增旺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问题。2017年3月至10月,霸州市扬芬港医院院长邢增旺,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邢增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霸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