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兵 董世杰 通讯员 岂梦友)7月14日,记者从平山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破获的一起连续盗窃案件。三名都已五十多岁的农村男子,多次入狱却仍不知悔改,重操旧业的他们受到法律的再次严惩。
今年52岁的刘某和53岁的杨某都是平山县人,互为邻村好友。同时,两人还有一层“亲近”的关系,那就是狱友。从1998年以来,刘某曾因盗窃罪先后4次共被判入狱8年,杨某也曾因盗窃罪先后3次共被判入狱7年,这几次服刑期间,两个人都在同一个监狱里。因为犯罪,他们的妻子也分别与他们离了婚。
2017年年底,刘某和杨某先后出狱。为了生计,两个人商量着一起外出打工,但由于年龄偏大,加上又都有盗窃前科,双双被用工单位拒绝。接连碰壁的刘某和杨某,再次萌生了重操旧业的念头。二人将电动车作为作案目标,刘某购买了手电筒、改锥和大绞剪等工具,杨某则开始到附近的村庄和厂矿进行踩点。
今年春天的一个夜里,刘某和杨某步行来到平山县某村,进入一户未关大门的村民家中,将车主停放在院子里的电动车偷走并藏在刘某家中。随后,杨某联系到曾经在同一监狱服刑的狱友尚某销赃。家住灵寿县的尚某,以300元的价格将这辆崭新的电动车收下。
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刘某和杨某开始在平山县多个农村、厂矿及工地疯狂盗窃,尚某则负责收赃。
平山县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各个被盗现场进行集中调查。民警调取了相关路段和街道监控录像进行细致筛查,发现多个案发现场均为两名犯罪嫌疑人,年龄都在50岁左右,作案时间在夜间11时至凌晨3时,作案手段采取拨门和翻墙入院的方式,盗窃目标为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据此,民警决定将多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民警在对有前科的45至55岁人员进行逐人梳理后,很快就锁定了刘某和杨某。
6月26日晚,刘某和杨某来到某建筑工地,看到工地内有一盘电缆线露天堆放,当即决定就地盗窃一辆电动三轮车为交通工具,连同电缆线一并偷走。就在二人将偷来的电动车推到电缆线旁准备装车时,被工地保安发现,随后,保安和巡逻至此的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经审讯,二人对多次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刘某和杨某在被抓前已在平山县多处盗窃电动车、三轮车21辆,工地电缆线2起,盗窃所得在灵寿县进行销赃,赃款已全部挥霍,负责收赃的尚某也被抓获。
7月13日,刘某、杨某和尚某三人被依法逮捕。